中華郵政公司今年上半年才招考1400多人,為彌補優退人力,11月將再度招考,預計含備取將錄取732人,10月7日起到20日止,採網路報名。
中華郵政在民國92年改制為公司,每年都舉辦1次招考,今年是首次2度招考。
中華郵政表示,因10月公司將有一批人員辦理優退,必須對外招考補足人力;筆試日期是11月13日,在台北、台中、高雄同時舉行,並依筆試成績擇優在12月10、11日舉行口試及體能測驗。
壹、甄試重要時程表
試別 | 要 項 | 時 間 | 備 註 |
第 一 試 : 筆 試 | 報名期間 | 100年10月7日09:00 | 一律採網路報名,報名後請儘速繳款,請注意繳款期限,逾期恕不受理。 |
網路查詢及寄發測驗入場通知書 | 100年11月7日 | 請於100年11月7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試場位置及測驗入場通知書號碼。 | |
測驗日期 | 100年11月13日 | 分台北、台中、高雄3個考區同時辦理,測驗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正本,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。 | |
試題與選擇題解答公告 | 100年11月14日 | 請於100年11月14日09:00起至本院網站查詢。 | |
試題疑義申請 | 100年11月14日09:00 | 至本院網站登入試題疑義申請,逾期及其他方式申請恕不受理。 | |
測驗結果查詢及寄發測驗結果通知書 | 100年12月5日 | 1.預定於100年12月5日起於本院網站公告並開放查詢。 | |
測驗結果複查申請 | 100年12月5日09:00 | 採網路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,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。 | |
第 二 試 :口 試 、 體 能 測 驗 | 網路查詢及寄發測驗入場通知書 | 100年12月5日 | 請於100年12月5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時間、試場位置及應注意事項。 |
測驗日期 | 100年12月10、11日 | 1.請詳細參閱入場通知書所載各類別之時間及地點,測驗當日須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辦理報到,未帶者不得入場應試,凡逾時經報到處唱名3次未到者視同棄權。 | |
甄試結果查詢及甄試結果通知書寄發 | 100年12月19日 | 請於100年12月19日起至本院網站查詢,錄取人員名單移請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辦理後續事宜。 | |
甄試結果複查申請 | 100年12月19日09:00 | 採網路申請,逾期恕不受理,複查成績以1次為限。 |
註:(1)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,以台灣金融研訓院及中華郵政公司網站最新公告為準。
(2)電話洽詢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;夜間及例假日,請多利用電子信箱:post@mail.tabf.org.tw(相關詢問事項將於3個工作日內回覆)。
貳、資格條件、甄選職階、類科、筆試科目、工作地區及錄取名額
(一)國籍: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。(應試人員通過第一試,於參加第二試報到時應填具「國籍具結書」)
(二)性別:不拘。
(三)兵役:男性應試人須服畢兵役(含國民兵與補充兵);或依法免服兵役;或可於100年12月9日(含)前退伍;或停役者須於100年12月9日(含)前完成判定,並持有證明文件者,可先行報名,惟如獲錄取,於報到時須繳驗兵役證明文件,否則撤銷錄取資格。
(四)年齡:不限。(查勞動基準法第54條規定,勞工年滿65歲,雇主得強制其退休)
(五)學歷:需符合各職階甄選類科學歷條件,至遲應於100年12月9日(含)前取得相關學歷畢業證書。
二、職階:營運職-共計10類科,合計正取39名、備取11名。
甄選 類科 | 學歷及資格條件 | 筆試科目 | 1.工作地區 | 正取 | 備取名額 |
商務資訊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1 | - |
行銷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1 | - |
授信業務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1 | - |
金融業務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2 | - |
系統分析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16 | 4 |
系統規劃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5 | 2 |
網路通訊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6 | 2 |
資料庫管理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2 | 1 |
資訊安全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2 | 1 |
投資管理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1.台北地區 | 3 | 1 |
三、職階:營運職-郵儲業務類科,分4個錄取分發區,共錄取名額12名。
擔任工作:錄取分發區內各級郵局營業部門(含櫃台)基金銷售業務及郵儲壽等相關業務處理與推展
甄選 類科 | 學歷及資格條件 | 筆試科目 | 錄取分發區郵局 | 錄取名額 |
郵儲業務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各所系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2科 | 桃園郵局(B6301) | 5 |
中壢郵局(B6302) | 2 | |||
新營郵局(B6303) | 4 | |||
臺東郵局(B6304) | 1 |
四、職階:專業職(一)-共7類科,合計正取13名、備取2名。
甄選類科 | 學歷及資格條件 | 筆試科目 | 1.工作地區 | 正取名額 | 備取名額 |
圖書館管理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1.台北地區 | 1 | - |
法律事務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1.台北地區 | 1 | - |
一般金融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1.台北地區 | 2 | - |
一般資訊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1.台北地區 | 2 | 2 |
儲匯法規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法律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1.台北地區 | 4 | - |
財務管理 | 1.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1.台北地區 | 2 | - |
資產管理 | 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得有證書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1.台南地區 | 1 | - |
五、職階:專業職(二)內勤-分5個錄取分發區,合計正取43名、備取9名。
擔任工作:各級郵局營業窗口櫃台作業及相關業務推展工作
甄選 類科 | 學歷及資格條件 | 筆試科目 | 錄取分發區郵局 | 正取名額 | 備取名額 |
櫃台業務 | 高中(職)以上畢業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臺中郵局(B6501) | 8 | 2 |
高雄郵局(B6502) | 8 | 2 | |||
桃園郵局(B6503) | 8 | 2 | |||
新竹郵局(B6504) | 17 | 3 | |||
臺東郵局(B6505) | 2 | - |
六、職階:專業職(二)外勤-分20個錄取分發區,合計正取506名、備取97名。
擔任工作:外勤郵件收攬投遞工作(註3)
甄選 類科 | 學歷及資格條件(所列條件均須符合) | 筆試科目 | 錄取分發區郵局 | 正取名額 | 備取名額 |
郵遞業務 | 1.高中(職)以上畢業 | 1.普通科目:1科 | 臺北郵局(B6601) | 21 | 4 |
板橋郵局(B6602) | 38 | 7 | |||
臺中郵局(B6603) | 42 | 8 | |||
高雄郵局(B6604) | 38 | 7 | |||
基隆郵局(B6605) | 7 | 1 | |||
三重郵局(B6606) | 46 | 9 | |||
桃園郵局(B6607) | 77 | 15 | |||
中壢郵局(B6608) | 67 | 13 | |||
新竹郵局(B6609) | 62 | 12 | |||
豐原郵局(B6610) | 13 | 2 | |||
彰化郵局(B6611) | 22 | 4 | |||
嘉義郵局(B6612) | 5 | 1 | |||
臺南郵局(B6613) | 25 | 5 | |||
鳳山郵局(B6614) | 10 | 2 | |||
苗栗郵局(B6615) | 5 | 1 | |||
雲林郵局(B6616) | 3 | 1 | |||
新營郵局(B6617) | 7 | 1 | |||
屏東郵局(B6618) | 8 | 2 | |||
宜蘭郵局(B6619) | 4 | 1 | |||
臺東郵局(B6620) | 6 | 1 |
註1:如具有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測驗成績合格證明者,依金管會規定必須加考「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」測驗,並取得合格證明。
註2:如具有(1)證券投資分析人員專業科目測驗、(2)證券投信投顧業務員專業科目測驗、(3)證券商高級業務員專業科目測驗、(4)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暨加考「投信投顧相關法規(含自律規範)」乙科測驗成績合格證明者,依金管會規定必須加考「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」測驗,並取得合格證明。
註3:專業職(二)外勤郵遞業務類科錄取人員均擔任郵件、包裹等收攬投遞工作,且須熟悉駕駛郵局配置之腳排檔重型機車及手排檔汽車,否則視為試用不合格。外勤作業工時長,體力負荷較重;適合具有強健體能、對天候環境適應力良好及遇突發狀況時(例如交通事故、犬隻攻擊等)應變能力佳者報名參加甄試。
參、甄試方式
(一)第一試:筆試。
1.營運職: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各2科,共4科。科目內容詳請參閱第貳項。
2.專業職(一)及專業職(二):普通科目1科及專業科目2科,共3科。科目內容詳請參閱第貳項。
(二)第二試:口試、體能測驗。
1.營運職、專業職(一)及專業職(二)內勤人員採口試。
2.專業職(二)外勤人員採口試及體能測驗(搬運郵袋)。
肆、報名期間及方式
(一)本項甄試簡章及相關資訊同時建置於中華郵政公司(http://www. post.gov.tw)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(http://www.tabf.org.tw),請自行上網點閱或下載列印,不另行販售。
(二)一律採網路報名(報名網址:http://botexam.tabf.org.tw/tw/ptc_10002post) 方式辦理,不受理現場與通訊報名,為免網路壅塞,請儘早上網報名。
(三)請按照網路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;報名資料應力求詳實,以免影響應試人權益。
(四)參加甄試人員務請先詳閱甄試簡章內容,僅可擇一類組及應試考區報考。請慎重考慮後再報名,完成報名及繳費程序後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還報名費、變更類科、職階、錄取分發區或應試考區。
(一)營運職各類科每位應試人報名費用為新台幣900元整,專業職(一)各類科每位應試人報名費用為新台幣800元整,專業職(二)內勤、外勤每位應試人報名費用為新台幣700元整;報名費收據將併於第一試測驗入場通知書寄發。
(二)繳費方式:報名後請儘速於期限內完成繳款,請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辦理(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,並將進行退款):
1.郵局劃撥:於報名網頁下載「郵局特戶劃撥繳款單」(建議使用雷射印表機列印,以免條碼無法讀取),並請於10月21日下午17:00前持該繳款單至各地郵局儲匯窗口進行繳款。
2.線上刷卡:繳款期限至100年10月20日18:00止;刷卡失敗視同未繳交報名費,請改為ATM匯款或至金融機構臨櫃匯款。
3.金融機構ATM轉帳:繳款期限至100年10月20日24:00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繳款帳號將顯示於報名網頁,請於上述期間內完成轉帳,轉帳手續費由應試人自行負擔。
(1)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,每一位完成網路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,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。
(2)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/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,如因故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,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。
(3)匯款行:兆豐銀行(原中國國際商銀),銀行代號:017。
4.臨櫃匯款:可至金融機構全省各分行臨櫃匯款,繳款期限至100年10月21日15:30止,逾期恕不受理。匯款時,請自行填寫電匯單,填寫相關資料如下:
(1)戶名: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
(2)解款行:兆豐銀行 ;分行別:南台北分行
(3)帳號: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14位數個人專用繳費帳號。
(三)確認是否完成繳費:
1.採郵局劃撥及臨櫃匯款者,繳款完成後所執收據請妥善保存,不需傳真或郵寄至本院。
2.採線上刷卡方式繳款者,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是否完成扣款。
3.採ATM轉帳者,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完成,交易明細表請妥善保存,不需傳真或郵寄至本院。另因ATM轉帳需2個工作天方才入帳,請於繳費第3個工作天後再至本院報名網頁(http://botexam.tabf.org.tw/tw/ptc_10002post)查詢付款狀態是否呈現「已付款完成」狀態。
四、弱勢族群報名費減半優惠措施:
(一)符合報名費減半優惠之對象及需檢附證明:
1.低收入戶家庭(含仍在就學之子女):需檢附領有戶籍所在地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或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核發報名時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(或核定公文)。
2.原住民:需檢附戶籍謄本。
3.身心障礙人士:需檢附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。
4.支領失業給付者(含仍在就學之子女):需檢附「失業再認定、失業給付申請暨給付收據」影本,且須在支領失業給付期間報名始有優惠;若為支領失業給付者仍在就學之子女,則須再檢附戶籍謄本,以證明與支領失業給付之關係。
(二)申請程序:應試人請仍依一般網路報名程序辦理報名及繳費,並須於100年10月20日前,填妥附件4申請書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裝訂於後,以限時掛號郵寄至(10099)台北郵政30-110號信箱「中華郵政100年第2次從業人員甄試專案組收」以利資格審查。經審查通過者,將依申請書上指定之退費方式,退還一半金額之報名費。以郵戳為憑,凡逾期、未繳附證明文件或資格不符者,報名後不得享有報名費減半優惠。
(一)以因公撫卹郵政員工之遺眷(配偶或子女)身分報名者,請於報名網頁直接鍵入因公亡故員工姓名、身分證字號及亡故日期,並須於100年10月20日前,填妥附件3資料並將附記與因公亡故員工親屬關係之戶籍謄本裝訂於後,以限時掛號郵寄至(10099)台北郵政30-110號信箱「中華郵政100年第2次從業人員甄試專案組收」以利資格審查;以郵戳為憑,凡逾期、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,改為一般身分應試,不得享有加分優待。
(二)以原住民身分報名者,請於100年10月20日前,填妥附件3資料並將附記原住民身分之戶籍謄本裝訂於後,以限時掛號郵寄至(10099)台北郵政30-110號信箱「中華郵政100年第2次從業人員甄試專案組收」以利資格審查;以郵戳為憑,凡逾期、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,改為一般身分應試,不得享有加分優待。
資料來源:100年郵政人員第2次從業人員甄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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